更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計畫
【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變更臺南市安平港歷史風貌園區特定計畫(主要計畫)(變更原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內政部都委會第618次會議決議區段徵收範圍)(部分特定文化專用區為古蹟保存區及公園用地、公園用地為特定文化專用區)案」,自97年10月30日起至97年11月29日止依法公開展覽30天。
公開展覽地點為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及南市安平區公所公告欄。
都市計畫說明會時間與地點為97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時假南市安平區公所4樓會議室(臺南市安平區安北路42號)舉行,歡迎踴躍參加。
公開展覽期間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項市府提出,以作為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會審議該案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