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 新吉工業區位於臺南市安南區、安定區交界處,早在民國86年就由經濟部工業局依據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核准編定。惟原甄選開發商因資金問題無法履行契約,造成本工業區未能進行開發。
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產業投資逐漸加溫,依據臺南市政府104年2月最新廠商意願調查報告,初步統計有意願進駐且符合新吉工業區進駐條件的廠商計235家,需地面積達117.47公頃,已逾該工業區可供設廠面積74.23公頃,顯見廠商需求熱絡。為提供廠商優質投資環境及輔導臺南市境內未登記工廠合法營運,爰啟動本工業區開發工作。
經發局方局長進呈表示,目前本工業區均已通過相關審議,包括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變更主要計畫、本府都委會審議修正通過變更細部計畫、環保署核定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經濟部同意變更編定、內政部區委會核定非都市土地變更開發計畫及核發開發許可等工作項目。另土地徵收計畫並由市長親率經發局、地政局、都發局及水利局參加內政部104年4月15日召開之土地徵收審議大會,決議原則通過。
目前市府刻正積極辦理後續土地徵收作業,初步評估預計今年6月底可完成土地徵收取得土地,同時市府已同步甄選工業區開發商作業中,俟完成徵收取得土地後,即可辦理後續工業區公共工程開發、租售及管理工作。本工業區完成開發後,預計可創造9935個工作機會及增加380億元年產值。
方局長進一步表示,新吉工業區開發除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及增加在地就業機會外,同時更兼顧環境保護之永續經營,為全國唯一採取廢水零排放之工業區。本工業區可容許引進製造業產業類別有「食品製造業」、「成衣及服飾品製造業」及「塑膠製品製造業」外,另「基本金屬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及「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限鞋類製造業)」亦可進駐,惟上開6項產業不得產生製程廢水。
除製造業外,本工業區尚可引進「批發業」、「倉儲業」、「資訊及通訊傳播業(限出版業、影片製作業、影片後製服務業、影片發行業、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業、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企業總管理機構及管理顧問業」、「研究發展服務業」、「專門設計服務業」、「工程服務及相關技術顧問業」及「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業」(詳附表)。
本工業區採工程施工與招商同步進行,預計於明(105)年辦理土地租售作業,有意願進駐本工業區之廠商可於市府公告辦理新吉工業區土地租售時,檢具相關申請書件向市府經濟發展局提出申請。
經發局副局長殷世熙表示,本工業區土地租售將採以下方式辦理:
(一) 先租後售:即先出租2年供廠商建廠,期限內完成建廠者才辦理出售。
(二) 保證金及租金可抵充土地價款:廠商於2年期限內完成建廠者。
(三) 沒入保證金及租金:廠商若未於2年期限內完成建廠者。
(四) 只租不售及設定地上權:保留可供設廠面積20%(約14.846公頃)土地只租不售、設定地上權。
殷世熙表示,採取先租後售方式主要係為確保申請者確有設廠需求,若廠商未能於2年期限內完成建廠,則不予續租並將該土地再出租給需地設廠之廠商使用,以避免廠商占地後不建廠,造成工業區用地閒置浪費及炒作情形發生,達到工業區開發促進經濟發展及增加在地就業人口之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