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美女作家輕生後,台南市社會局於4月28日上午10時許接獲衛福部保護司通知,指出出版社代發父母聲明,公開受害者姓名恐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3條?13-1(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媒體或其他方法公開或揭露被害人之姓名及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13條-1有罰責)的情形,要求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處理。
因為聲明提及被「誘姦」,雖然當事人已經不住在台南,社會局家防中心仍秉於職責,前往林父診所及林家戶籍地家訪關心,了解是否需提供專業協助,但因家中無人,並未與家屬接觸。
雖然全案尚未明朗,但因衛福部要求台南市社會局處理,社會局隨即代轉通知給出版社,同時代發新聞稿,提醒各單位注意,所有動作都是代為提醒通知,並沒有要開罰,也沒有要求媒體不得報導。
性侵害防治法目的是為了保護被害人,社會局相關作為也是從這個角度出發,談論或公布加害人並無涉法,外界偏頗報導指稱台南市要追究公布狼師姓名者,純屬誤解,台南市政府一定站在保護弱勢,打擊不法的一方,希望外界勿再以訛傳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