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彩雲/台南報導】黃姓婦女於上個10月30日晚上6時許,跑到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派出所報案,稱於當天下午4時35分許,她懷中抱著幼兒在東區崇道路上一家知名連鎖福利中心購物時,驚覺身後竟有一名陌生男子伸出魔手以手機偷拍其裙底春光,遂立即出聲喝止,惟該名男子見犯行敗露後,當場傖惶逃離,黃女不甘受辱,憤而報警處理,德高所依規定受理並著手展開偵查。
所長李振維調派偵辦員警前往案發現場勘察蒐證,並調閱店家及周遭監視器畫面資料,經詳細檢視、過濾比對犯嫌身形及穿著衣物等特徵,發現騎乘1**-M*T重機車之男子涉有重嫌,遂積極佈線偵查,以期早日緝獲到案。
案經多日查訪,於昨6日15時許所長率同偵辦員警及偵查佐等人,持著臺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嫌疑人陳○民(男、83年次、查有公共危險罪素行)仁德區之住處執行搜索,經警方提示犯罪相關跡證後,陳嫌自知東窗事發,已無從狡辯,當場坦承犯行不諱,員警遂依法帶返所偵辦。
詢據陳嫌供稱,偷拍只是為了好玩而已,且犯案當時手機所偷拍之相片檔案資料,早已於當日返家途中,將其全部刪除。詢後,依妨害秘密罪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