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光宏/台南報導】台南市新化分局唪口派出所於106年11月23日21時許受理被害人報案指稱,其種植於住家門前之盆栽風雨蘭花2盆(價值約3,000元)遭不明人士竊取。
案經唪口派出所巡佐楊仲弘、警員陳榆翔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發現張姓犯嫌所駕駛之自小客車6XX9-H2號,於106年11月19日23時58分搭載陶姓女犯嫌至該處行竊,並由張嫌在車內擔任把風工作,待陶嫌於翌日00時02分以徒手方式竊取盆栽搬上犯案車輛後,旋沿新化區大智路往永康方向逃逸,案經通知張、陶二嫌到場,坦承犯行不諱,該案復有現場監視器截錄畫面暨扣案證物風雨蘭佐證,全案遂依竊盜案函請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值得一提的是,陶嫌為越南籍女子,於警詢筆錄中供稱會著手竊取被害人所盆栽,是因為在越南有迷信陋習稱:如果開店做生意去偷取別人住家的植物回來栽種,對店家生意有越種越興隆之作用。因其與張嫌於台南市永康區合夥開按摩店,故拜託張嫌駕車載其至行竊地點行竊,張嫌聲稱於車內曾多次勸陶嫌不要以身試法,花草植物可以去花市購買或是向別人要,但陶嫌堅信所稱該迷信說法,必須要為竊取得來才能靈驗。兩嫌於犯案後,後悔不已,曾到處找尋所竊之風雨蘭花購買處所,欲購買新的盆栽還被害人,但一直尋不得。
新化分局分局長許芳毅表示近日該轄區連續有二件盆栽竊盜案件發生,同仁不分案件大小,皆能勇於任事團結合作迅速破獲,真正落實台南警察不吃案,秉持破案即是最好的預防理念,一旦發生竊案,警方必定鍥而不捨追查犯嫌,另外也提醒大眾,提升自我防竊概念,居家財物方能獲有保障,期能共同建構良好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