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彩雲/臺南報導】南市警一分局後甲所於107年01月18日12時10分受理謝姓民眾報案,指稱機車(VET-3**)置物箱內財物遭竊損失新台幣(以下同)2萬元。
案經該所員警受理報案後,由所長王明正率同巡佐謝鎮源、陳宥瑞、楊振群等人至發生地點及周遭實施勘察蒐證並調閱監視器畫面資料,經分析研判後,發現一名身穿綠色外套、頭戴藍色半罩安全帽且騎乘重機車M5Y-3*0號之男子涉有重嫌,遂積極展開偵查。
員警為使犯罪事證更臻明確,並讓歹徒早日繩之以法,巡佐謝鎮源再度調閱相關監視錄影畫面,發現犯罪嫌疑人竟有一再貪得無厭多次犯案之習性,亦涉嫌於01月21日在中華東2段竊取被害人紀0辰機車(077-L**)置物箱內財物1千6百元,1月24日在中華東2段竊取被害人謝0君自小客車(ACD-1**9)車內皮包手機1支及現金300元,唯恐犯嫌持續作案,旋即展開全面追緝行動。案經縝密佈線勤務部署,幹探於107年01月27日11時30分在中華東路2段171號前,發現林嫌可能伺機再犯案,副所長徐英洋、巡佐謝鎮源率同警員馬忠宏等3員立即一同前往實施埋伏,隨著時間一分一秒的流失,守候等待總是非常的辛苦,而員警始終專心一致,不敢稍有懈怠,時至13時許,見有一民眾曾0文駕駛自小客車AJX-3**3號,在中華東2段171號前下車購物,因一時疏忽,車門未上鎖,林嫌認為竊機不可失,又再次手戴棉布手套下手開啟該車車門,正欲竊取車內手機之際,機警埋伏的員警隨立即箭步而上,當場依竊盜現行犯將林嫌逮捕到案。
案經員警帶返所提示各項相關犯罪之完整證據後,林嫌始坦承犯行不諱,訊後,依涉嫌竊盜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