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接連查獲兩起違法保母收托照顧嬰幼兒情事,其中一名40歲無照保母在自宅收托8名嬰幼兒,照顧品質明顯不佳,社會局立即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該無照保母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社會局長黃志中表示,社會局查到這名無照保母非幼保相關科系畢業、未受過保母訓練,以每月6,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價格向家長收取收托費用,社會局人員前往現場稽查時,保母獨自照顧8名幼童,室內空間狹小,設備簡陋,嬰兒直接睡在未舖設軟墊的床板上,有跌落地板受傷之虞。
黃志中表示,社工人員還發現奶瓶、茶杯等兒童用品未即時清洗殺菌,幼兒活動範圍亦未設防撞措施,環境整潔及安全都非常堪慮,已嚴重影響受托孩童及家長之權益。
黃志中說,台南市重視幼兒的托育安全及家長的送托權益,對於違法情事絕不寬貸。社會局每半年會針對立案托嬰中心及登記保母不定期稽查;另對新立案托嬰中心,3個月稽查1次,為確保托嬰中心的環境安全及照顧服務品質,轄內的立案托嬰中心,都經由工務局、消防局、衛生局及社會局共同至現場勘查,並待環境設備及人員資格完全符合相關法規後,才能核發立案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