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陳榮枝指出,永康區某托嬰中心日前發生托育人員不當照顧幼兒,社會局立即展開調查,已依法裁處6萬元罰鍰,並處這名托育人員2年內不得擔任兒少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陳榮枝強調市府對托嬰中心不當照顧絕不寬貸
陳榮枝表示,社會局每年都會對托嬰中心安全訂有定期、不定期抽查稽查機制,聯合衛生、教育、建管、消防等單位稽查是否符合法令規定項目,以確保托嬰中心有合乎法令的安全環境和照顧服務品質。
陳榮枝說,對托育人員也規定每年需接受18小時教育訓練。雖有稽核機制,針對不肖業者或對幼兒有不當照顧行為,若有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兒少事件,除稽查發現外,仍需社會大眾、家長共同熱心參與提供通報,社會局將以最嚴謹零容忍的執法態度,消弭托嬰中心不當照顧。
他說,對托嬰中心托育人員的聘任,依現行法規除需查調素行資料外,也需比對全國托育人員(保母)管理系統,若有不良紀錄登錄或被裁罰不得擔任托育人員者,將被列入黑名單不得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