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彩雲/台南報導】 柴油油品中所含的硫成分,經過引擎燃燒後成為二氧化硫排出,在空氣中逐漸轉化為硫酸沉降造成酸雨,台南市政府環保局針對於安平港區內抽測作業機具或車輛油品檢硫含量分析執行10點次檢測,檢測濃度皆符合法規標準。
環保署於99年12月24日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修正含硫量超過0.5%之液體燃料,供固定污染源使用者,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並且如公私場所使用含硫量超過0.5%之油品,應先取得許可證才得以使用。如違反規定者將處新臺幣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鍰;其違反者為工商廠、場,處新臺幣1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或申報,屆期仍未遵行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販賣或使用許可證或勒令歇業。
因此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有效瞭解轄區內公私場所鍋爐使用油品含硫量多寡,將於近期不定點進行採樣與分析,藉以抽查各公私場所用油品質有無造成空氣污染之可能。
臺南市環境保護局張皇珍局長表示為配合環保署修正規定,本市公私場所油品含硫量分析,未來將會嚴格為全市空氣品質把關,如民眾有聞異味到或發現黑煙亦可電洽本局公害陳情專線06-2686751、06-6572916或免費服務專線0800-066-666,本局將立即進行管制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