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今日(29)日會同環保警察第三中隊,於南市南區省躬三街查獲兩家業者非法處理廢五金等事業廢棄物處理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法規,由環保警察移送地檢署偵辦。
該案係由環保警察於該廠附近連日跟監埋伏,一見時機成熟,遂會同環保局稽查人員進入該址查緝,現場發現正在進行非法處理事業廢棄物之行為,該工廠將所購入之廢馬達及電路板等混合五金廢料進行細部拆解,將銅線取出分類,並將廢鐵、廢鋁、銅線圈再行販賣。稽查人員現場除命令其立即停工外,涉及刑責部分由環保警察第三中隊當場製作偵訊筆錄,並分別將兩家業者共十四人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現場並分別各扣押一部堆高機。
該廠因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即逕行從事事業廢棄物處理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暨同法第46條第4款規定,依法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該案係經由擴大環檢警結盟機制合作取締不肖業者之最佳典範。環保局局長張皇珍表示未來將持續依循此成功案例,加強環檢警合作等稽查取締行動,以有效打擊環保犯罪案件,並強調事業廢棄物未妥善處理或任意棄置、處理將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一旦查獲,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究責。環保局再次告誡非法業者莫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並籲請民眾勇於檢舉,以遏止不法業者污染環境,共同維護我們好山好水的生活環境,市民朋友們如有發現污染環境之行為,請撥打環保報案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