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葉駿達強調,SMA患者發生率頗高,民眾千萬別因自己的一時輕忽,而造成自己與孩子一輩子的遺憾。
【記者劉彩雲/台南報導】根據衛生署統計,台灣每年出生的新生兒中有0.5至1%罹患嚴重的先天性疾病,造成嬰幼兒長期臥病、殘障甚至夭折,其中「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即為常見的先天性疾病之一,郭綜合醫院檢驗科副組長葉駿達指出,每30至50人就有一位是帶因者,平均每六千至一萬二千名新生兒就有一位是SMA患者,建請孕婦在懷孕約十二至十六週時接受一次SMA基因檢測,千萬別因自己的一時輕忽,造成終生遺憾。
葉駿達指出,「SMA」的發生與人體第五號體染色體中的運動神經元存活基因(SMN)發生異常有關,SMN基因可製造出SMN蛋白,其在調節基因表現及運動神經元的發育上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一般人的第五號染色體上帶有兩種SMN基因,分別為SMN1及SMN2,兩者的序列相當類似,其中SMN1基因為SMN蛋白的主要製作者,能產生大量且具正常功能的SMN蛋白,而SMN2上因序列組合上的不同,使得SMN2基因製造出來的SMN蛋白質較少且不穩定;一般正常人的兩條第五號體染色體(分別來自父親與母親)各帶有至少一段的SMN1基因;若患者的兩條染色體皆未有SMN1基因,SMN蛋白製造量不足,會影響運動神經元的發育,而造成神經功能障礙,使得肌肉逐漸萎縮無力,即造成「脊髓性肌肉萎縮症」,患者在二歲之前易因「肌無力」造成呼吸衰竭而死亡,日後也會發生無法站立、行走,甚至呼吸衰竭等而死亡。
另外,當患者的兩條染色體只有其中一條帶有一段以上的SMN1基因,雖然在外表上與一般正常人無異,但有可能將無SMN1基因的染色體傳給下一代,我們稱此病患為「帶因者」。一般情況下,帶因者與正常人所生之下一代,是正常人或帶因者的機率各是二分之一,但皆不影響正常發育;若父母雙方皆為帶因者,即有四分之一的機會產下患有SMA之嬰兒。
SMA發病年齡從胎兒至成人皆可能發生,其特徵為身體肌肉對稱性萎縮、活動無力,因而造成脊椎側彎、關節攣縮或呼吸功能異常等併發症。其發病年齡及病況嚴重程度可分成三種類型:一、第一型(嚴重型):大多於出生後六個月內甚至胎兒時期即可發現症狀,全身肌肉因嚴重低張力,呈現無力而無法坐起,常於兩歲前因呼吸衰竭而死亡;二、第二型(中間型):約於出生後一歲半以前產生症狀,病患可坐起但無法自行站立或走路,多數患者可倚賴物理治療及呼吸照護存活至成年;三、第三型(輕度型):發病年齡從一歲半後至成年皆有可能,可能會有輕度肢體近端肌肉無力,跑步或上下樓活動可能較不方便,存活率較好。
葉駿達副組長舉病例指出,一名28歲的王太太已育有一女,在第二胎懷孕時接受SMA基因檢測,發現為帶因者。經請王先生亦接受SMA的基因檢測,結果為正常,於是認為胎兒應非SMA患者,並於38週後產下健康寶寶。另一名婦女與其先生皆接受SMA基因檢測,發現兩位皆為帶因者,生下SMA嬰兒機率很大,經基因諮詢以後決定生下孩子。但嬰兒在接受SMA基因檢測後發現為第一型SMA患者,出生約兩個月後發現嬰兒有肢體活動受限及呼吸障礙,於出生三個月後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葉駿達說,根據研究統計指出,國人為SMA帶因者比例約2至3.3%,即每30至50人就有一位是帶因者,平均每六千至一萬二千名新生兒,就有一位是SMA患者,是發生率僅次於「海洋性貧血」的體染色體隱性遺傳疾病。
因此疾病目前並無具體之治療方法,只能依靠物理治療及呼吸照護減少併發症之發生,可能嚴重影響家庭的經濟負擔及健保或社會成本之支出,所以孕婦應透過正確的篩檢流程,在懷孕約12至16週時接受一次SMA基因檢測,了解自己是否為帶因者,輔以完整的基因諮詢,以其降低SMA發生率及下一代患者的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