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光宏/台南報導】行政院環保署為了掌握污染土壤去向,避免業者任意棄置污染土壤,今年2月公布「土壤離場清運之廢棄物代碼」,將污染土壤冠上代碼,作為追蹤管理的依據。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長張皇珍說,預防重於整治,污染土壤冠上代碼,可有效追蹤管理,業者不敢再意棄置,對提升環境品質邁出一大步。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新發布的污染土壤離場清運之廢棄物代碼新增65項,今年3月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已更新上線,污染土壤移除離場需依廢棄物清理法辦理。但因這項規定甫實施不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尚未取得S代碼,污染行為人或污染土地關係人若要委託公民營廢物清理機構移除污染土壤,仍應先檢視委託的處理機構可收受C、D類代碼的廢棄物,且具有與清運土壤污染物性質相同者,再決定委託處理,並以該代碼申報。
環保局呼籲業者依規定處理污染土壤,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唯有做好污染土壤管理,才能減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確保國人健康。若發現可疑人士任意傾倒廢土或回填漁塭,可打免付費公害陳情專線電話0800-066666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