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動力機具轟隆隆地運轉聲響,尤其是位於住宅區的小工廠或是在營建工地,在夜深人靜時特別惱人。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統計,今年1至9月檢舉動力機具噪音擾人的陳情案件多達577件,佔總噪音陳情件數的21.2%。
環保局表示,接獲陳情電話後立即派員稽查,其中16件大樓修繕工程或大樓拆除等工地,現場測得噪音已超過管制標準,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開單告發。其餘檢舉案沒有發現噪音或測得的音量未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稽查人員委婉勸導再降低音量,以免擾鄰。
環保局說,餐飲、洗染、印刷或其他使用動力機械的商業行為,需依據噪音管制法規定,於適當時間進行操作或加裝隔音設備,有效降低噪音對週遭居民生活影響。夜間10時至翌日上午6時嚴格禁止使用動力機具,另於特定管制區(學校、衛生醫療機構、文教區)之周界外50公尺範圍內,則全時段禁止上述行為。違反規定者可處新臺幣3千元至3萬元罰鍰並令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
環保局長張皇珍呼籲,相關業者使用動力機械時,應注意不要產生噪音,影響周遭民眾生活環境品質,才能建立良好商業形象,與鄰居和睦相處,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