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 因應國內產業環境改變,污染物趨於多元,行政院環保署研議修正「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納入常見的地下水管制項目如含氯有機溶劑及軍事爆炸有機物。臺南市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有鑑於法令日趨嚴謹,相關單位應儘速確認土壤及地下水狀況,及時採取預防措施,才能因應新法規,以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遭到處罰。
環保局說,「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第5條草案修正重點已經預告,各界若有相關建議,可於11月8日前向承辦單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陳述意見,洽詢電話(02)2383-2389轉8302。
環保局表示,本次修法重點包括:重金屬鋅之食用作物農地管制標準值由現行600 mg/kg修訂為800 mg/kg。有機污染物增訂17項管制項目,包括國內含氯工廠或DNAPL場址常見的8項含氯有機化合物:氯苯(150 mg/kg)、二氯甲烷(13 mg/kg)、氯甲烷(5 mg/kg)、1,4-二氯苯(20 mg/kg)、1,1-二氯乙烷(700 mg/kg)、1,1-二氯乙烯(100 mg/kg)、1,1,2-三氯乙烷(1 mg/kg)及1,1,1-三氯乙烷(1000 mg/kg)。軍事基地或生產爆炸物品工廠8項有關火炸藥類的有機污染物,包括2,4,6-三硝基甲苯(非軍用20 mg/kg;軍用100 mg/kg)、1,3,5-三硝基苯(非軍用2,000 mg/kg;軍用10,000 mg/kg)、環三亞甲基三硝胺(非軍用5 mg/kg;軍用25 mg/kg)、環四亞甲基四硝胺(非軍用5,000 mg/kg;軍用50,000 mg/kg)、硝基苯(非軍用5 mg/kg;軍用50 mg/kg)、間-二硝基苯(非軍用10 mg/kg;軍用50 mg/kg)、2,4-二硝基甲苯(非軍用2 mg/kg;軍用7 mg/kg)及2,6-二硝基甲苯(非軍用140 mg/kg;軍用700 mg/kg)。另外加油站場址常見的有機污染物-甲基第三丁基醚(MTBE,20 mg/kg),也列入本次修法的新增列管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