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彩雲/台南報導】有關市議員針對環保署日前公布今(101)年全台攔檢車輛告發率前十大路段,本市北區火車站成功路口及仁德區二仁路名列其中提出質疑,環保局提出說明,主要原因係地方環保局及警察局稽查人員對高噪音車輛的出沒地點相當瞭解,譬如大型重機利用假日在省道、縣道高速行駛;而一般機車則在市區較寬敞道路橫行,故本次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專案稽查特別加強鎖定特定高噪音車輛行駛路段及縣市交界處,結合高雄市或嘉義市跨縣市聯合稽查因此有關攔查檢測不合率達68%一節,主要是為避免影響過路合格未改裝車主權益,採取先行判斷車輛是否改裝,及音量是否過大之篩選策略,才決定攔查,顯示環保局篩選高噪音車輛已累積良好經驗及技巧,使其無所遁形。
環保署101年5月起至9月30日止的高噪音車輛聯合稽查專案,依據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各縣市共稽查254場次,其中台南市攔查場次即佔21場次,明顯高於縣市平均值,其中跨縣市辦理8場次。另攔查檢測275輛次,佔全國總數之10.5%,不合格告發66輛次,顯示台南市環警監三個單位稽查同仁的積極,與努力,且警察局還因此獲頒警政署獎項。
環保局指出,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經測量後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新車型審驗值加5分貝),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可再按次處罰。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亦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情形者,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環保局為有效管制車輛管制噪音,將朝向源頭管制改裝車輛噪音,結合監理站管制車輛避免拔除消音器及不當改裝排氣管。後續將每個月持續結合警察局、監理站聯合稽查,一旦現場執法人員攔查發現違反情形,將擇一從重處分,以達嚇阻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