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 昨由臺南市地檢署蔡主任檢察官及3名檢察官帶隊,出動4名環保警察、2組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及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共36名稽查人員,兵分4路,針對台南市轄內近6家業者同步進行查核,查獲5家業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現場依相關環保法規立即告發。
本次環檢警聯合稽查鑑於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問題層出不窮,選定轄內煉鋼業、爐碴再利用機構上下游廠商進行稽查,除確認現場是否有違法情形外,稽查人員循著事業內部「資料流、質量流」的軌跡,藉由行動前蒐集受查單位基本資料與現場設施功能操作及書面資料交相比對,查核是否有申報不實或廢棄物流向不明情形,讓不法事證無所遁形。
現場共採取水樣2家次並查獲有5家違反相關環保法規規定,其中2家事業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後續將至少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罰鍰;4家廢棄物未依規定申報或未依規定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及36條,將處以新臺幣6仟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3家事業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8條,最高可處以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鍰;1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環保局若查獲嚴重違反法令情形,均將依規定予以裁處,藉此有效遏止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偷排、棄置或致使產生其他污染之情形。亦請民眾主動關懷環境,若發現其他污染源行為,請立即通報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