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管制家庭污水直接排入河川造成污染,100年公告實施化糞池定期清理申報規定,100年度臺南市列管的一、二級機關均完成申報,減少900噸水肥排入河川。101年度多數機關尚未申報,環保局長張皇珍提醒各機關應在今年6月30日完成申報,以免受罰。
環保局統計,臺南市有171個機關應定期申報化糞池清理作業,101年度已有38個機關完成申報,其餘100多個尚未申報,應於今年6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申報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緩。
環保局說,臺南市河川溪流長期遭到事業單位、畜牧業及生活污水污染,近年來市府及民間共同努力,削減畜牧、事業廢水污染量,污染已見改善,惟因公共污水下水道尚未普及,家庭、建築物化糞池的污染物直接排入河川,導致河川污染無法徹底改善。
環保局為減少建築物化糞池污水污染河川,100年7月施行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化糞池污物)排出頻率、清除方式及處理場所相關規定,將全市171個機關納入列管對象,每年應定期完成清理及申報作業。
張局長呼籲各級機關,每年定期清理化糞池一次(含)以上,清除時應酌留化糞池水肥1/3至1/4容量以維持處理效率,且須委託合法登記的廢棄物(水肥)清除(處理)機構清理,以防不法業者任意偷倒水肥,造成二次污染,共同為維護大臺南水環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