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居住於台南市的 曾 先生現年52歲,於一年前腦中風後致左半側肢體行動不便,已取得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等級為肢體障礙中度。曾先生雖然可以自己緩慢地使用拐杖行走但需有人看顧,以致於曾先生原本所從事的玻璃鋁門窗工作則因中風後行動不便而無法繼續。
目前 曾 先生家中經濟來源主要是曾太太在賣場擔任清潔服務的工作收入為主 。 曾 先生與曾太太共育有一子一女,兒子現擔任腳踏車組裝臨時工,兒子的工作可說是也不太穩定,而曾先生的女兒為心智障礙者,今年高中畢業後只能待在家中,本不知道可以去那裡接受服務,經社會局需求評估專員了解後,立即提供日間作業設施等資訊,並為其媒合可轉介的單位,讓曾先生的女兒未來能得到最妥善的照顧及服務。
為提供 曾 先生一家適切的經濟扶助,曾先生向區公所申辦生活補助,已通過中低收 。 經由需求評估專員訪談評估後,除瞭解曾先生家庭之各項需求並提供相關協助外,也提供社會局的物資,並給予心理陪伴與支持,曾先生夫婦倆感受到社會局的用心,充滿感激的答謝,也讓需求評估的工作更具有意義性。
社會局局長曹愛蘭表示,身心障礙朋友除了需要我們提供更多的關心外,也需要即時瞭解其需求及因障礙程度改變而產生各種福利服務需求的變化。在身心障礙鑑定新制中,需求評估專員會依據鑑定及需求評估即時瞭解身心障礙朋友的需求並提供幫助,包括主動協助連結相關社會福利資源,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幫助每位身心障礙朋友及其家庭提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