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環保署修正「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自明年起收費費率與部分工程類別核算方式改採新制,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環保局已辦理多場宣導說明會,提醒相關營建業者採用新規定,以免申報錯誤。
環保局表示, 修正規定明年元旦上路,內容包括區域開發工程面積門檻由 5 公頃下修為 1 公頃;新增「疏濬工程」類別費率,並以運離工區之土石體積(鬆方)為核算 費用 基準; 房屋改建與修建工程需以 「 建築工程 」 費率 核算 費用;雨水溝工程改以 「 管線工程 」 費率 核算 費用;停工前需事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即環保局)報備 。
環保局自修正後已辦理多場宣導說明會,向相關業者詳細說明修正內容與核算方式, 業者若對內容仍有疑問,可打環保局營建空污費諮詢專線 (06)6572916 轉 232 或 (06)2686751 轉 221 ,有專人提供詳盡說明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