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統計, 101 年及 102 年娛樂營業場所環保陳情案,噪音擾鄰佔 1,201 件 、 1,276 件, 為噪音陳情行業別第一名 , 其中污染項目中又以擴音設備 709 件 (59%) 、 919 件 (72%) 、 所造成的噪音最為嚴重,噪音管制加嚴 3 分貝已開跑,預計將對稽查管制噪音陳情有相當程度幫助。
環保局表示,工廠 ( 場 ) 、娛樂、營業場所及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值加嚴 3 分貝環保署於去 (102) 年 8 月 5 日修正發布至今,已屆 6 個月宣導期 , 娛樂、營業場所及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於今 (103) 年 2 月 5 日開始施行,另工廠 ( 場 ) 噪音管制標準於今 (103) 年於 8 月 5 日開始施行 ; 更將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風景區、保護區及住宅區等)的晚間管制時間提前一小時,夜間則延長一小時,例如原先住宅區上午六點早起運動已算日間,噪音破六十分貝才違法,但未來六點到七點仍屬夜間噪音管制,還是民眾睡覺時間,不能大聲喧嘩,若超過其標準四十二分貝,將觸法;晚間則是從原先的晚上八點提早到晚上七點,時間更動主要是配合民眾的作息時間,以解決民眾常反應噪音擾寧的問題。
環保局統計 102 年娛樂 、 營業場所陳情案件量測案件總數 150 件 , 其中告發案件 34 件 , 若適用新標準進行管制將增加 26 件告發案件 , 告發率將由原先的 22.7% 提升至 40% ,將能更有效管制娛樂 、 營業場所產生噪音問題。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張皇珍呼籲, 噪音源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共同維護環境安寧,應適時檢查現有相關設備, 做好噪音防制工作, 以避免運轉後產生噪音干擾鄰居安 寧,而遭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