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光宏/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自國民年金保險制度開辦以來,持續受理國民年金保費減免申請案件,審核通過比例高達70%,有助於減輕民眾經濟負擔。凡設籍臺南市年滿25歲、未滿65歲的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皆可向社會局申辦保費減免資格,依104年度審核標準,每人每月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未超過16,304元者,將由政府補助70%保險費,民眾只要自付30%保險費;另每人每月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逾16,304元,未超過21,738元者,也可獲政府補助55%保險費,僅需自付45%保費。
臺南市西港區55歲的國保被保險人陳小姐表示,雖然認同國民年金制度保障民眾的精神,但每月將近900元的保費對於陳小姐而言仍是筆不小的負擔,某次在社區講座上聽到社會局國民年金服務員宣導「國民年金保費減免」資訊,在國保服務員的鼓勵下現場即填表申辦,經審核,陳小姐符合最高的補助資格,每月保費減半至439元,一年可省下5千多元保費,大福減輕陳小姐的繳費壓力,陳小姐也相當肯定及感謝國保服務員走入鄰里及社區宣導政府的福利措施,照顧民眾的福利權益。
社會局劉淑惠局長表示,國民年金制度開辦至今,國民年金服務員即持續不懈的透過家戶訪視,或各種型態的活動推展宣導國保制度,讓民眾能更了解國保的好處,為老年生活增加保障。如有國民年金相關疑問,可洽詢社會局國民年金業務窗口:(06)581-6772、581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