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中央於106年推動只租不售之社會住宅政策,臺南市亦積極配合推動,惟南北住宅市場狀況不同,社會住宅的推動方式自然因地制宜,臺南市政府都發局在經過本市住宅市場評估分析後,採取務實穩健的策略,三階段逐步推動社會住宅。
臺南市因房價較北部低,房價所得比及貸款負擔率尚在合理範圍。且因房屋租金水準較低,弱勢民眾直接取得租金補貼將較為有利(依中央法令民眾入住社會住宅不得申請租金補貼),社會住宅需求相較北部較少,故目前本局對於弱勢民眾的住宅協助措施,主要以租金補貼為主,購屋部分亦有購屋低利貸款協助市民購屋。
據統計,至106年第3季本市家戶數為67萬戶,住宅存量為68萬戶,且本市於104年度起建造執照核發量大增(104年發照量計10678戶),可預期近年內住宅市場供給量仍會持續增加,在市場供給充足的情形下,建議短期內住宅提供應回歸市場機制,去化空屋。故而,市府對於社會住宅提供宜兼衡民間空屋及公家興建。基於此,市府都發局於107年起開始推動包租代管計畫,就是希望將市場空屋有效利用,提供給租不起、租不到、租不好的弱勢戶或在本市就學就業的外地民眾,包租代管計畫為本市社會住宅的第二階段。
長期而言,第三階段市府都發局將以都市更新、中央投資興建等多元方式興辦社會住宅。由於社會住宅興建費用對於本市財政壓力龐大,考量市府財政情況,一方面爭取中央住宅基金投資、市府代辦代管方式興建社會住宅,另一方面以公辦都市更新案(如平實營區、精忠二村等)公益性設施回饋取得來興辦社會住宅,期能逐步滿足市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