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依台南市政府府截至目前統計結果,維冠大樓非原地重建戶共計76人,其中已有61人完成購置自有房屋,爰尚無自有住宅者計15人(包括未成年、依親、尚無購屋計畫、尚未覓得適合地點等),如有購屋需求,本府亦續會行政協助。
0206震災發生後,市府第一時間即參照「台南市興辦公共工程土地地上物改良補償自治條例」,依各戶樓地板面積計算,提供各受災戶拆遷重建補助費用,考量維冠受災情形較為嚴重,提供較優厚的補助,將受災戶拆遷重建補助費用提昇為上限400萬,並於105年4月~8月間召開多次說明會,傾聽住戶重建意願,多次溝通討論,尊重各受災戶之多元意願,爰主動協助維冠採雙軌進行原地重建與非重建戶土地價購,部分欲原地重建之住戶自組都市更新會辦理重建工作,另部分無意願原地重建住戶,市府以善款價購其土地協助離開傷心地,先予敘明。
0206地震發生時,市府傾聽並尊重維冠住戶多元意願,爰運用善款協助無意願原地重建之住戶,協助其另覓他地購屋。維冠原土地查估價格37.7萬/坪,依層別效用調整地價,以善款加碼補助,1樓調整為170%權利地價為64.1萬/坪,其中土地提升價格補助為26.4萬/坪,2樓以上調整為150%權利地價為56.6萬/坪,其中土地提升價格補助為18.9萬/坪,所提升之土地價格即已考量補貼協助非重建戶加速另覓他地購屋。對於維冠重建戶亦本於同等對待原則,另以土地市價為計算基準,加碼重建(購)補助,協助重建(購)進行。對於維冠重建戶與非重建戶建物拆遷補助、財物損失、中央低利貸款補貼及土地提升價格等補助標準均一致。另重建戶因採都更方式進行,考量都更重建成本較高,且須負擔重建風險,重建初期經費負擔不易,爰經0206善款監督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議通過補助維冠都更會辦理都更規劃設計監造等工作。
維冠原為一宗土地,各所有權人原係屬維冠整體都更的一份子,市府運用善款所提供之維冠都更規劃設計補助,即係協助都更初期規劃設計監造等勞務費用,後續維冠各所有權人是否參與都更分配重建後房屋,即由各所有權人於都更時自由意願表達決定,惟市府於地震發生時傾聽並尊重維冠住戶多元意願,以善款協助無意願原地重建之住戶,協助另覓他地購屋,特別加碼補助。目前本市0206三個地震重建住宅尚在興建中,俟重建完成告一段落,善款結算情形再予整體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