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工務局說,建築物公安業者應儘速完成申報或改善,以免受罰,並確保建築物使用安全
【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建築物公安申報勿輕忽,456家場所未改善將於明年1月開罰。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指出,近來火災傷事件頻傳,突顯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對於營業場所防火管理認知的重要性 。營業場所的營業人容易誤解建築法規要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事務,除了必須每半年消防設備檢修申報手續 ,卻忽略了每年或每二年需定期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如防火避難設施、設備,包含安全梯、出入口、裝修等檢查申報 。
工務局表示,沒有定期掌握的建築物安全性,就等同於置場所於不可測的風險環境,工務局將持續辦理未申報場所的清查工作,並通知申報。
工務局表示,依建築法第91規定,應申報條件場所,未依期限完成申報及改善手續者,應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工務局說,工務局呼籲近期接獲改善通知的使用人、營業場所負責人,或逾期未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請儘速申報,若申報有疑問或有改善困難,可洽原先委託辦理申報檢查機構或人員,或得洽工務局使用管理科服務台,由駐點建築師及相關專業技師提供免費的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