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昨日會同環保警察第三中隊前往七股區竹港里竹仔港稽查,現場查獲楊姓業者未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收受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法規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稽查人員於昨日約下午2點會同環保警察至七股區竹港里竹仔港一處工廠稽查,現場查獲54桶200L的藍色塑膠桶,其內裝有pH值為13.89的廢液,判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查楊姓業者未領有公民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收受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及第4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現場除命其立即停工外,涉及刑責部分由環保警察第三中隊另製作偵訊筆錄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稽查人員現場並發現有工人將廢塑料送進粉碎機粉碎,機器設備運轉中,現場製程為原料(塑膠片)→粉碎→清洗→脫水。查楊姓業者未領有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許可文件即逕行事業廢棄物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環保局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環保局張皇珍局長表示,大台南地區藉由環檢警合作&稽查取締行動,強力瓦解並有效破獲違反環保法令之不法業者。呼籲事業應先取得公民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及再利用等許可文件,始得依法從事廢棄物處理行為。一旦查獲未依規定清除、貯存、處理廢棄物致環境嚴重污染,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究責,情節重大者並依法予以勒令停業。環保局再次警告非法業者莫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並呼籲民眾勇於檢舉,以遏止不法業者污染環境,共同維護我們好山好水的生活環境;為維護你我良好的生活環境,市民朋友們如有發現污染環境之行為,請撥打環保報案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