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彩雲/台南報導】臺南市流動廁所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於昨日由市府法制處發布公告,正式調降管理規費為3,000元,讓更多民眾得使用市府的便利服務。
本辦法於1月21日正式發布公告實施,施行3個月後,因本市民眾反映收費較原台南市、台北市及台中市過高,經參酌其他縣市收費標準及服務方式,調整目前本市服務由隨車服務改為機動服務,檢討減少之服務成本,由現行每日5,000元調降為3,000元。
環保局局長張皇珍表示,調降收費標準,可讓真正有需求的民眾不會因為價格偏高而卻步,更可提高流動廁所的使用率,以真正達到服務民眾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