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臺南市安平二期國宅案為內政部營建署(前身為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興建並於民國84年銷售交屋,自交屋後幾年,房屋天花板、牆壁陸續?現各種瑕疵,惟住戶當時並未向興建單位內政部營建署提起法律訴訟(現亦已過法律追訴期15年),其後本府代住戶向內政部營建署爭取都市更新、重建經費、搬遷及租屋補助等費用,經多方奔走於106年12月獲營建署會議決定參考台北市修德國宅海砂屋唯一案例,給予道義補助款3.41億元,租金及搬遷補助每戶每月5,000元(共30個月)約3390萬元,合計約3.75億元。
市府於103年4月向住戶說明安全鑑定結果,並表示未來將爭取中央朝向住戶一坪換一坪之重建方式辦理,當時係向住戶表達未來倘能覓得建商透過增額容積等策略,希望朝向一坪換一坪零出資之方向努力,並未承諾住戶將無條件零出資領回原坪數之住宅,再者,國內公部門海砂屋重建案例台北市修德國宅,於補助後採更新重建,每戶仍要負擔85萬,本基地未來倘都更會順利進行都更程序,經過住戶整合的過程,集合社區共識擇定更新重建方案及各項更新規劃師、建築師、不動產估價師、營造廠及信託銀行等團隊,估算都市更新財務費用及每戶負擔金額,市府亦會在這整合過程中全力協助,透過提升容積獎勵及有效控管建築成本等方式,讓住戶出資降到最低努力,且都更後每戶之價值定比都更前高出許多。本基地目前已有中央補助款核定在前,在先期更新重建期間,市府可協助向銀行申請低利貸款,住戶不用先拿錢出來就可先興建,希望住戶能先支持都更共識,讓重建工作可以先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