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仁武南縣報導】立委黃偉哲關切畜牧法修正案新增條文,昨天偕同台南縣養雞協會舉行座談會,針對畜牧法行政院修訂版本中,畜牧登記證書五年必須換照一次的新規定進行討論,台南縣養雞協會強烈認為該新增條文有刪除的必要性,才不致流為擾民。
在今年8月8日為遊說法實施的第1天,中華民國養雞協會秘書長馮誠萬特地帶領相關幹部,在被遊說者立法委員黃偉哲的陪同下,將「畜牧法修正案」親送立法院法制局辦理遊說登記手續。
昨天,在台南縣召開的座談會,包括台南縣養雞協會理事長楊昭鴻、總幹事趙豐參、幹事葉俊吏、台南縣肉品市場經理翁炳坤及數名業者,對於行政院新提出的畜牧法修正案忿忿難平。
黃偉哲表示,「畜牧法」新增條文第6條之1行政院修正版本,原欲增加規定畜牧場登記證書有效期限為5年,有效期限屆滿後立即失效,但業者認為如新增該條文將侵害已辦妥畜牧場登記證書者權益,雖然他們並不反對雞農養殖設立在職進修制度,但執照重新審核實在擾民,故建議該新增條文應予刪除。
至於,原「畜牧法」第4條中,規定飼養家畜、家禽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飼養規模以上者,應申請畜牧場登記。黃偉哲表示,行政院修訂版本將把「登記制」改為「野i制」,養雞協會強烈反對,他們認為「登記制」驟然改採「野i制」,恐衍生新的難題如「配額買賣」、「大者恆大」、「沒有市場機制」等,進而產生影響產業競爭力提升的後遺症。
經過與基層的一番討論,黃偉哲將把意見帶回國會,配合日前接獲的遊說案進行研議與執行後續動作,他將盡最大力量提供雞農們一個公平、完善與合理的制度。
圖為台南縣養雞協會理事長楊昭鴻(左)希望立委黃偉哲(中)為雞農爭取權益。(邱仁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