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寓大廈榮譽標章好處多
【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為提昇公寓大廈居佳品質、健全管理組織,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自民國84年6月28日公布實施以來,使得以往雜亂無法可供依循管理的公寓大樓及集合住宅社區之建築使用獲得改善。透過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執行力的法律定位,讓居住環境品質更有保障及更加舒適。
臺南市目前己申請管理組織報備之公寓大廈及社區型住宅約有1000餘處,為鼓勵臺南市公寓大廈管委會申請合法設立,且讓市民充分瞭解市府己輔導列管之合法公寓大廈,凡經市府審核為優良公寓大廈,市府將給予尊貴的榮譽標章。
此公寓大廈榮譽標章作品係透過公開讓市民參與甄選,同時建立榮譽標章申領制度之創意,鼓勵管理優良並經合法申請管理組纖報備的公寓大廈申頜,獲頒此榮譽標章之公寓大廈除本身具有尊榮外,住?並可藉此榮譽標章之尊榮提高對居住大廈事務之參與感,使得大樓管理更加完善,房屋價值更可獲得保障。
另市府將以行政資源給予各方面之協助,例如臺南市藝文活動訊息提供、苗木之申請優先發放、防火常識宣導、免費CPR訓練等、成立守望相助巡守隊、適時捉供治安警訊、設置巡邏箱加強巡邏,並希望藉此由下而上,市民、政府良性互動的精神,帶動全市公寓大廈步入優質管理,讓市民有好的居住環境家園更加美麗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