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仁武/南縣報導】曾文溪沿岸七股、西港、善化、安定等鄉鎮的河川公地承租農民,因為不滿長期以來無法申請休耕補助,還得繳納行政規費及使用費于政府,昨天午後憤而向立法委員黃偉哲提出陳情。黃偉哲表示,他將向農委會提出建議,希望河川公地能比照一般農地,得以納入休耕補助對象。
黃偉哲指出,河川公地指河川區域內已登記及未登記的公有土地,當初政府因預防植物妨害水流而不鼓勵河川區域內種植,然而經過河川整治後,部分非水流區域也被歸設為河川公地,導致農民權益嚴重受損。
陳情的郭姓農民憤怒的說,按照河川管理辦法,申請使用河川區域內土地依法應繳交使用費及行政規費者,還得繳納保證金,合法承租卻無法享有與一般農民相同的權益,感覺非常不公平。
黃偉哲表示,按照規定,對於現有承租的公有土地,如是地政機關登錄有地號且符合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基期年認定基準,並於94年一期作申請休耕有案者,仍可繼續申辦種植綠肥、翻耕等休耕補助。
至於河川區私有地,黃偉哲說,只要在民國83年至92年間曾種植水稻者,亦可繼續領取休耕補助。然而大多河川公地並無入案在冊,自古至今農民皆無獲得輪作、休耕的申請,讓現在想辦理也沒有記錄可查證。
黃偉哲強調,只要符合基期年間種植水稻的資格,則終身適用休耕補助規定,他認為,政府當初為了減少稻米產量而制定補助的優惠,然而規則沿用至今,讓不少當初並未參予種植稻米的農民感到不公平,這並非農民對休耕用意的誤解,而是政府該想辦法讓農民福利制度更為完善,確保農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