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局交通隊宣導事故處理原則
【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對於民眾常藉由電話詢問「事故處理」原則,和警方相關處理過程,臺南市警察局交通隊特別針對「交通事故處理原則」印製宣導單,總計共印製13萬份,且於近日分送交由各分局,請各分局於家戶訪查時一併予以發送,讓民眾瞭解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積極宣導保障當事人的權益。
另外並利用警方查處交通事故現場時機予以宣導,讓民眾得知發生交通事故時,如何做好相關後續處理工作,以保障自身權益不致因個人疏失而損失。
臺南市警察局交通隊長薛順太特別呼籲,「重視交通安全和事故處理均是用路人須知的重點,請用路人務必多一分瞭解將會多一層保障。」
交通事故發生後的處理為民眾所關心,亦可能因疏失影響雙方當事人,尤其可能對刑事責任的訴訟有所影響,交通隊於97年度針對國中、高中與大專院校訓育人員的交通安全宣導更是不遺餘力。
有教師研習時警方亦特別利用宣導時機向學校說明相關交通法令、事故處理原則,提供有關用路人標繪方法、現場採證的小秘訣,教育用路人事故地點在車道或路肩者,應在適當距離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防止二次車禍發生。
如何預防交通事故,是一項重要課題,但加強用路人「交通事故處理」原則,亦是一項必須的末牷A尤其,在對事故的肇責有爭議,雙方當事人如果對肇事的肇責想進一步瞭解,可向肇事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圖 :臺南市警察局交通隊加強宣導事故處理原則海報。【記者黃緒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