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台南市警方指出,重劃公司不當挖墳毀屍引發民怨遭毀損報復,雙雙觸法送辦。
查獲嫌犯:葉○偉,男,75年次,臺南市人,槍砲、賭博等前科。 葉○榮,男,75年次,臺南市人,綽號:小捲,毀損前科。 江○豪,男,72年次,臺南市人,綽號:小不點,毒品。 杜○傑,男,81年次,臺南市人,無前科。
盧○展,男,66年次,臺南市人,搶奪、殺人未遂前科。
查獲時間:(1)98年3月2日。(2)98年3月3日。(3)98年3月4日。查獲地點:(1)臺南市南區灣裡路506巷○號。(2)臺南市南區灣裡路88巷○號。(3)臺南市南區明興路1129巷○號。查獲贓物:木棍5支。
警方查獲經過:上(2)月25日發生於民風純樸的灣裡地區且經新聞媒體大肆報導後,連日來吵得沸沸揚揚之華友聯重劃公司遭10餘名頭戴安全帽及口罩之不明人士侵入,且分持木棍恣意砸毀辦公室門窗、桌椅、電腦及門前停放的6部自小客車之毀損案,4日在警方日以繼夜、抽絲剝繭的針對現場、案發週遭道路及住家各監視錄影光碟片資料,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的逐一交叉過濾比對,終於查獲1葉姓嫌犯涉有重嫌,另查獲江姓等4名共犯,全案依毀損罪移送法辦,並全力追緝其他在逃共犯。
臺南市灣裡舉喜地區自辦市地重劃區,承包工程的華友聯重劃公司於98年2月23、24日僱工挖掘當地墳墓,毀損其中46座,當地居民不滿重劃公司擅自挖墳,聚集里民包圍該公司撒冥紙、丟雞蛋抗議,府城警六分局楊吉林分局長接獲抗爭情資後,立即前往現場坐鎮指揮,並調派優勢之機動警力50名前往現場安全維護,保護現場民眾之安全,並下令逮捕私自挖墳受僱於華友聯重劃公司之工人(包括蘇姓負責人、楊姓挖土機司機及張姓撿骨師等)共13名,依侵害墳墓屍體罪移送法辦,使一觸即發的抗爭衝突降溫,阻止了一場可能流血之抗爭衝突。
惟次(25)日16時30分部A該重劃公司突遭10餘名頭戴安全帽及口罩之不明人士侵入,且持木棍恣意砸毀辦公室門窗、桌椅、電腦及門前停放的6部自小客車,案件發生後驚擾了一向純樸平凡的灣裡居民;為了不使此一影響地方治安事件再度擴大,警方根據所有調黎宋妗蠵©影帶資料,掌握可靠線索分析研判後,認為應與華友聯重劃公司擅自挖墳引發抗爭事件息息相關,於是警六分局楊吉林分局長立即召開專案會議,並指派專人成立專案小組全力緝兇,以還給灣裡居民一個治安乾淨之環境。
經專案小組成員們連日來不眠不休的將監視錄影帶資料逐一比對後,發現葉○偉與葉○榮兩人涉有重嫌,並於3月2日將2嫌約談到案說明,另於3月3日根據可靠之線索約談江○豪及杜○傑約談到案,復於3月4日約談盧○展到案,警訊時5嫌均坦承因華友聯公司未告知墓主逕行不當挖掘墳墓、破壞先人之屍骨,枉顧倫理道德,於是葉○偉氣憤之下夥同約談到案之4嫌及在逃嫌犯等多人,分持木棍前往華友聯公司砸物洩憤並給予教訓。
由於本案仍有多名嫌疑人尚未到案,警方根據調噥妗蠵©影帶資料,及葉○偉等5嫌之供詞,已全面掌控其他在逃共犯之行蹤,近期內將逐一約談到案後依法偵辦;警六分局自案件發生以來始終秉持著公平、公正、公開之處理原則,針對雙方當事人違法之事實均依法偵辦決不寬待,有效的壓制住藉機造勢、破壞社會秩序的有心人士,才使得該抗爭案未繼續擴大及未醞釀成嚴重的流血衝突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