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臺南地檢署(任股)陳擁文檢察官指揮臺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偵查隊)等鄭o峰等5人竊盜高級自行車犯罪集團案。
偵破時間:1、98年3月31日17時20分部C
2、98年3月31日22時30分部C
3、98年4月1日00時。
4、98年4月1日2時部C
查獲地點:1、臺南縣佳里鎮文化路96號前。
2、臺南市府前路、西門路口。
3、臺南市保安路64號。
嫌 疑 人:鄭0峰:男、65年次,設籍:台南縣佳里鎮忠孝路(有殺人未遂、傷害、搶奪、毒品等刑案資料)。
蘇0鎔:女、66年次,
龔0光:男、58年次,設籍:台南市西區保安路(有多次賭博及傷害等刑案資料)。
葉0君:女、63年次,設籍:台南縣新化鎮新和莊人(有吸食施打毒品刑案資料)。
陳0亦:男、67年次,設籍:高雄市三民區大連街 (有多次竊盜刑案資料)。
查獲扣案證物:捷安特等名牌腳踏車17台、犯罪用行動電話6具、作案手套2付、桌上型宏碁等電腦13台、筆記型電腦8台、攝影機3台、照相機5台、PDA1台、影音播放器1台、插卡式硬碟3台。
案情摘要:受全球經濟海嘯衝擊及景氣影響,一般民眾由汽車改為名牌自行車代步漸為風行,因此自行車成為大眾必備之交通工具,警政署鑑於全省各地自行車竊盜案件發生率居高不下,98年2月1日起特頒訂〈強化掃蕩自行車竊盜犯罪專案〉成為目前警察治安持續重點工作,臺南市警察局高局長到任以來極表重視,幾曾指示各分局務必加強防制及偵查作為,有效遏止自行車竊案。
在專案實施前第四分局分局長葉天恭因鑑於市長推行市府員工執行自行車日(星期五)及民眾普遍使用之交通工具,為防不肖竊嫌乘機覬覦名牌下手,極為重視,除特別指示各所隊同仁針對轄區及市府週遭加強防竊外,並指示偵查隊組成「查緝自行車竊盜專案小組」,展開布線查緝集團性犯罪集團。
由於偵查隊偵查佐鍾化鳳於97年底早有布線,經鎖定1男1女經常使用不同貨車及箱型車專以在台南市區伺機針對高級名牌自行車下手行竊,且持續犯案造成社會嚴重治安問題,案經遂級報告隊長、分局長並報請台南地檢署(任股)陳擁文檢察官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幾經派員配合台南縣警察局麻豆分局支援,針對台南市及永康一帶有自行車失竊案件發生路段,經調噪穭f監視器清查結果得知台南縣佳里人鄭○峰、藍○鎔等2人涉有重
嫌,專案人員為全盤了解渠等2人行蹤,及藏置竊得自行車處所與銷贓管道,幾經調噹賮戊q聯記錄及配合埋伏租車跟蹤,歷經3個月,得知渠等落腳點,且見時機成熟將嫌疑人鄭○峰、藍○鎔等2人查緝到案,當場在渠等住處起獲竊得之名牌自行車計11台及犯案證物一批,乃同嫌犯展開調查追贓行動。
案經詢據鄭、藍2嫌坦稱渠等目前無業,鄭嫌又染有吸食安非他命之惡習,半年以來先前專以承租貨車進入台南市及永康一帶專門搜尋大廈地下室或豪宅竊取高級名牌自行車,最近才使用自己之6175-GF(變造6175-GE)箱型車進入本市作案,嫌犯聲稱每日大約偷竊3至5台左右,竊得車輛後均聯繫收贓嫌犯龔○光以賤價2至5仟元不等變賣,作案所得車輛約計200台以上,變賣所得大部份均購毒吸食及平時開銷。
經鄭、藍2嫌指證,隊長旋即一方面指派專案人員分三組人馬,分乘汽、機車前往曾向鄭嫌收購贓車之嫌疑人西門、府前路口埋伏,於上記查獲時地當場發現嫌疑人龔00行跡可疑,且經鄭嫌指認,遂乃請渠到案接受調查,嗣經報請陳擁文檢察官至現場坐鎮指揮偵辦,當場核發拘票並帶本隊同仁前往龔嫌住處第3查獲時地。
當場在龔嫌住處逮捕涉嫌收購贓車及電腦贓物之嫌疑人龔妻鄭o君,並當場查扣名牌自行車5台及上記扣案電腦乙大批等贓物;復於第4查獲時地,當場逮獲正要上門銷贓的電腦竊嫌陳o 亦一併拘捕帶案調查,全案依竊盜收購贓物及偽造文書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本案因主嫌鄭O峰指稱渠曾行竊得手自行車約200台以上變賣,被害人甚多,專案人員正積極擴大偵辦中。警方呼籲喜好名牌自行車之民眾勿貪小便宜,任意在網站購買來不明之名牌自行車,以免購得贓物得不償失,才可遏止竊盜及銷贓管道之橫行,並提醒民眾務必加強大鎖,夜間停在燈火通明地方或目視所及之處,並鼓勵大廈、毫宅或停車場鄰近之居民多加裝監視器,以防愛車失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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