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宏任/新巿報導】打開報紙、電視,駭人聽聞的校園性侵害事件層出不窮,律師黃育玲在遠東科技大學出席一場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防治工作研討會上演講,提醒與會的高中職老師,面臨危機處理時,一定要搜完證再提告。
為提昇教師面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的處遇能力,這項由教育部委託玉井工商承辦的9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南區高中職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防治工作研討會,昨天在遠東科大學國際會議廳舉行,有二百多位老師參加。
下午,黃育玲以「校園性騒擾防治面面觀」為題做專題演講,她指出,性騒擾的定義模糊,例如眼睛盯著看;鼻子貼著聞,算不算?判決結果往往涉及法官的自由心證。
像衝進便利商店強抱十秒,法官判決不算猥褻,就曾引起輿論討論。黃育玲指出,處理校園性侵害事件,人、事、時、地、物的舉證十分重要,除了保留現場證物,能留下目擊者資料,試圖阻止的所有嘗試、心情感受,甚至事後錄音搜證,有時也能當成證據。
但別把時間拉長了,黃育玲指出,別相信太多道德性的保證,第一時間初發生後,當事人往往還肯說真話,但時間一拖長,對方可能找上律師或懂法律的專家,試圖改口掩飾,就不利搜證。
製作筆錄時,如果不知道、不記得時,就不要亂答應,避免日後對方律師在法庭提出質疑。黃育玲指出,老師們擔心非法錄音搜證問題,恐觸犯妨礙秘密罪,還害怕通報相關單位之後被對方反控誣告,但只要在公開場所,不是竊聽,錄音還是具證據力。
圖說:南區高中職校園性侵害性騷擾防治工作研討會,律師黃育玲以「校園性騒擾防治面面觀」為題做專題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