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河忠/南縣報導)動物保護法中規定寵物飼主必須為狗狗植入晶片,完成寵物登記。為了落實動物保護法寵物登記制度,臺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於六月中強化執行下鄉稽查寵物未登記活動,到縣內公園和公共場所進行稽查及勸導,對未在限期內依規定為愛犬辦理寵物登記的飼主予以開罰。
臺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表示,縣府將與縣獸醫師公會、臺南縣各鄉鎮市公所動物保護檢查員、臺南縣警察局及所屬分局等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即日起在縣轄內熱門遛狗地點,進行稽查並勸導飼主為狗狗辦理寵物登記,動物保護檢查員稽查時首先以掃描器確認狗狗有否植入晶片、完成寵物登記,對未替狗狗植入晶片的飼主,先行開出勸導單,要求飼主於二星期內為狗狗植入晶片,隨後於追蹤複查發現仍未改善者,將處以新台幣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之罰款。
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表示,政府立法規範民眾飼養寵物必須登記,一方面規範及追索飼主的責任,另方面是為了保障寵物的產權。,流浪狗影響交通安全、疾病傳播、環境污染、咬人事件層出不窮,原因是飼主未妥善管理或任意棄養所造成,規範飼主的責任乃屬當然。
縣家畜疾病防治所說,如果犬隻不慎遺失,飼主可藉由犬隻植入之晶片透過全國寵物登記連線系統,以及全國各地的寵物登記站進行協尋工作。犬隻如果被捕捉到流浪動物保護之家,也可以藉由例行晶片掃描,通知飼主將犬隻領回,以保障寵物的產權。
防治所呼籲養狗但尚未辦理寵物登記的飼主,應儘快為寵物辦理登記,以免受罰。辦理寵物登記相關資訊可上臺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動物保護課」查詢。
圖 飼養寵物犬隻要照顧牠並辦理寵物登記,為狗狗植入晶片,使成為健康活潑的最佳玩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