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局南區分局協助民眾減輕保險費負擔
【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為協助經濟弱勢的民眾解決無力繳納健保費的困境,健保局在98年度爭取了多項經費協助民眾減輕保險費負擔,健保局南區分局特別呼籲,符合以下各項補助條件的民眾可儘快提出申請,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中央健康保險局南區分局經理毛燕明指出,自98年6月起開辦之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保險費業務,是可嘉惠更多中低收入戶之保費補助措施,本項補助係針對家庭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2倍及1.5倍者,分別減免25%與50%的自付保險費。
毛燕明表示,目前已有三千多個家庭提出申請,以家住雲林縣的申請者陳女士為例,本身失業且為單親,需撫養四名未成年子女,每個月二千六百多元的健保費實在負擔不小,在申請本項補助後每月保費可由政府補助50%即1318元,補助期間為二年,預期可獲得31632元的補助,已可減輕陳女士的經濟壓力。
毛燕明表示,除了失業的民眾外,經濟困難的工、農、漁會會員,雖有工作但所得不高又有多人須撫養而經濟困難的民眾,可檢附全戶(含父母、同一戶籍之兄弟姐妹,如已結婚另須檢附配偶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及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清單向健保局或各地聯絡辦公室申請,如符合資格,未來二年本身及依附加保的眷屬均可獲保費補助。
毛燕明表示,特別的是如果民眾已是國民年金的補助對象,健保局會主動洽內政部取得資料,民眾不需再提出申請。
毛燕明說,目前已主動給予健保費補助之受益人數(被保險人及其依附加保的眷屬)為18,179人,連同民眾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而可獲益之7,758人,合計雲嘉南五縣市受益人數25,937人。其中低收入戶外籍配偶設籍前健保費補助,嘉惠272位外籍配偶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為照顧經濟弱勢外籍配偶生活,自98年4月起,已開始受理中低收入戶外籍配偶設籍前健保費補助,這項補助共分為兩級,第一級為外籍配偶家庭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1.5 倍者,補助自付保險費50%;第二級為家庭總收入介於最低生活費1.5-2倍者,補助自付保險費30%,補助至今(98)年底止。
自4月起健保局南區分局透過與社會福利體系的合作,從社區鄰里中協助多位家有外籍配偶的民眾提出申請並獲得保費補助,其中家住台南縣東山鄉的阮氏女士,即因配偶已往生,須獨自撫養二名子女,致經濟貧困,經核定符合資格後得以補助98年全年的保費。
其他像是台灣配偶本身為低收入戶,且其外籍配偶尚未設籍者,該分局亦透過轄區各雲嘉南地區公所轉知他們提出申請,希望減輕其保費的負擔。該分局提醒中低收入家有外籍配偶者審視家庭年度收入總額,符合申
請條件者檢具全戶所得及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向該分局提出申請,但是已符合國民年金的經濟弱勢者,可以不用再自行提出申請,健保局會逕自取得資料後給予補助,至於經核定符合補助資格且已辦妥健保投保手續的外籍配偶,該分局會寄發核定通知給申請民眾,且會於每月保險費中自動減收補助的保險費。
截至目前,被保險人領有國民年金補助,其外籍配偶獲得是項補助之受益人數有171人,連同自行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而獲益之100人,合計雲嘉南地區受益人數272人。
?符合中低收入家庭之未滿18歲之兒童或少年,政府全額補助健保費
另外由內政部提供的另一項健保費補助是中低收入家庭內未滿18歲之兒童或少年,如其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內政部規範之標準,後續之保險費即可由政府全額補助。相關補助資格、申請表格及須附文件可逕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洽詢或申請。
健保局南區分局強調,上述多項協助措施是政府匯集溫暖,透過各個相關單位資源整合,以減輕經濟困難民眾的負擔,並協助她們擁有健保權益,希望使此些民眾亦得以在健保的保護傘下獲得妥適的醫療照護。
圖 :中央健康保險局南區分局南區分局經理毛燕明指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健保費申請踴躍。【記者黃緒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