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太保分局表示,將自102年4月1日起全面清查轄區內檳榔業者辦理營業登記情形及實際營業狀況。該分局為維護營業稅稅籍之正確與完整,掌握稅源並防杜逃漏,將前往營業場所逐家實地查察,發現有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登記事項不符、擅自歇業他遷不明、暫停營業未申報核備或已註銷而未依規定申請註銷登記情事,除發函通知補辦,並通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查處,而查定課徵營業人營業情形變更或行業代號不符者,將依規定辦理釐正。該分局指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及第30條規定,營業人於開始營業前,應先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營業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申請變更登記。該分局呼籲,營業人請先自行查對,如有未依前開規定申請設立或變更營業登記者,請儘速依規定補辦,以免被查獲而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