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台南市員警追查贓車,緝獲強盜集團。
臺南市於97年11月下旬,發生多起歹徒持刀強盜檳榔攤案件,市警第四分局分局長葉天恭指示偵查隊隊長林士晃,成立專案小組,研判分析歹徒穿著黑色外套(背後印有Puma品牌「陛v圖案),騎乘贓車犯案,可能與轄區有地緣關係,隨即動員優勢警力,以混合編組方式,加強追查贓車防搶。
育平派出所警員陳和癸、曾啟銘,於97年12月3日18時20分,在本市永華路○段○號○○飯店停車場,發現失竊重機車,即報告所長蔡志成,調派警員韓祐謙趕至現場支援埋伏,約莫5分鐘過後,犯嫌林○○、鐘○○夥同少女部部部A前來騎車之際,當場人贓俱獲,並發現林嫌穿著黑色外套(背後印有Puma品牌「陛v圖案),與檳榔攤搶嫌特徵吻合,立即通報偵查隊隊長林士晃率員警趕至現場支援,案經林嫌同意,帶往所住宿之○○飯店搜索,起獲犯案工具及被害人財物,始坦承與在逃綽號「
萬姓」等人,在高雄縣湖內鄉、臺南縣、臺南市等地區,強?檳榔攤計8件,全案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圖 :育平派出所警員陳和癸、曾啟銘追查贓車 緝獲強盜集團。【記者黃緒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