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臺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員警契而不捨查證無名屍,使其往生之女兒能早日入土為安,家屬深表無限的感激。
發生日期:98年05月21日16時部C
發生地點:臺南市安南區海東橋下
案情摘要:
一、98年05月21日上午09時35分部A王姓市民於蹓狗運動時,在安南區海東橋下發現有1無名屍,遂向警方報案,警方獲案後立即派員前往(市警局第三分局海南派出所)現場查處,發現為1名落水女屍,身上無任何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本分局海南派出所員警為查證該女屍身份,經多方面查訪附近居民亦無法指認該女屍身份。
二、所長陳德興立即影發該無名女屍特徵;請全所同仁前往所屬警勤區,請所轄居民協助進行指認動作,經過1整天的查訪指認,尚無法找到該無名女屍家屬,致無法確認該女屍身份。
直到當(21)日下午16時部A該所警員黃信忠返所服勤時,於其所轄勤區查訪到疑似該無名女屍家屬(父親楊○順),經該所警員黃信忠帶其前往市立殯儀館指認,確認為該女屍為其女兒(楊○桂)無誤,對警方契而不捨的查訪精神,使其往生之女兒能早日入土為安深表無限的感激,且誠心戮力協助民眾困難精神殊屬難能可貴,足資獎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