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陳淑慧立委提案版本自來水法修正
(記者邱清涼南市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12日)初審通過了「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通過了由陳淑慧立委提案的修法版本,恢復在水質保護區內非營利之家用自來水水費減半收取,其減收費用將會由水源保育回饋費支應,在修正條文中,陳淑慧也要求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應加速辦理保護區內原住民地區供水系統 。 陳淑慧表示,立法院今年1月修正通過的自來水法,原本是將各保護區經費全數撥付予該保護區專戶運用小組統籌運用,即將水費補貼事回歸地方政府自行管理,但因地方民眾普遍反映不佳,都認為經濟部應該恢復將減半收取水質保護區內非營利之家用自來水水費入法,為回應民意。
陳淑慧率先提案恢復原先條文,雖然經濟部一開始表示反對,但經過她耐心協調溝通下,終於獲得經濟委員會在場立委及官員認同,並且同意本案不需再經黨團朝野協商,自來水法修正草案很快可以進入院會二三讀通過。
陳淑慧說,為了防止地方政府將經費挪用於他處,她贊成將補貼水費減半的規定入法,交由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中支應之;至於原住民權益方面,陳淑慧版本的新法也規定在水源保護區內,原住民區非屬自來水供水系統之簡易供水設施應該由原民會在「落水資源規劃及供水計畫」中編列預算加速辦理,如此將不會影響各方面權益。
陳淑慧認為,本案的通過將是水源保護區居民的一大福音,長期以來水源保護區內居民因為受限於自來水法,經濟活動及土地開發都嚴重受限,基本的水費減半補助實有其必要,如果將回饋金的使用權限交由地方政府自行管理,她擔心可能會遭到挪用於其他公務,所以有必要將其明文入法,她也會在立法院持續追蹤,希望能在本會期將自來水法草案修正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