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平時待人客氣,服務良好的新科議員林燕祝,忽於1日憤怒地到副議長郭信良辦公室潑灑垃圾,令人甚為詫異。
經林燕祝議員向同黨中央委員查名邦律師表示, 事件起因於永康區永大陸橋工程設計及施工不良,11年以來造成百姓不便,林議員上任後決心改善該地路況,經多次協商及聯繫後,副議長郭信良乃核定市議會保安委員會定於今年5月27日勘察現場,並通知相關單位及新聞媒體到場會勘,詎於會勘前一日下午近四點,林議員服務處忽接獲保安委員會來電表示郭信良已取消該次會勘,並已通告各媒體。
查名邦表示,林議員得知此事,對關心此事而將於勘察當日到場的數百位民眾難以交代,甚為困擾,詎於5月30日同地區的議員陳秋萍竟以保安委員會之名義針對該工程弊端發表將要求改善及究責新聞,將原本屬於林議員揭發弊端及爭取的民生議案的苦勞及功勞,全部收割而去,其間郭信良應負最大的責任,難怪引起林議員之不滿,實其來有自。
關於林議員至郭信良辦公室傾到垃圾, 外界認其行為涉犯公然侮辱罪, 查名邦律師表示,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之構成要件須「公然」侮辱人者始能成罪,即林燕祝議員之行為須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而郭信良辦公室應屬隱密性之空間,因此林議員之行為不該當該罪之構成要件,縱使林議員之行為已觸犯公然侮辱罪,惟該罪係屬輕罪,亦為告訴乃論之罪,郭信良如要提告,應先詢問是否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及選民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