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 有關台江文化中心籌設過程,得標建築師事務所違反該標案建蔽率要求,卻持續避重就輕、對外模糊視聽,並指市長指導本案之設計,台南市政府文化局嚴正駁斥,並提出說明,將中心籌設過程始末說明如次。
設計建蔽率未符合原標案規定,且建築師於細部設計階段擅自變更原核定設計,是造成本案規劃設計過程延宕的核心原因。有關葉世宗建築師事務所對於其投標時未依建蔽率規定設計、卻反指係因市府未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掩蓋其建蔽率超過之事實,文化局嚴正指出,本案招標條件明確載明建蔽率應為15%,建築師於投標時即應知曉。
得標廠商實不應以機會主義態度,以要求市府變更用地來掩飾原設計不符建蔽率規定之缺失。本案決標後,市府確曾研議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之可能,惟衡酌都市計畫變更時程之不確定性將影響工程開工,所以在與地方取得共識之情況下維持建蔽率15%進行設計,爰依原訂計畫時程辦理。
另針對建築師「六次修改模型」之避重就輕片面說法,履約過程中建築師多次提交不完整的設計資料,每次僅就原案進行微調,亦曾於審查會議召開當天變更設計內容,迫使審查委員當場重新審查。如此粗糙之設計品質,無怪乎需召開如此多次工作協調會議。為使本案順利於101年底完成設計,本府僅要求建築師依原招標內容進行設計,歷經二次基本設計審查會議,101年2月23日即核定基本設計,4月 16日通知建築師進行細部設計履約,要求其每30日提交階段成果辦理細部審查,預計8月中完成細部設計。
建築師5月15日提送第一階段細部設計成果時,文化局發現基本設計內容改變,要求建築師提出說明未果,後經重新核算發現原核定基本設計建蔽率超過15%(原核定基本設計資料卻載明建蔽率為14.7%)。建築師提出之變更後基本設計內容,本府於7月重新召開審查會議,會中審查委員及地方民意代表均對於屋頂造型外觀、造價合理性及恐涉及工程綁標等提出質疑,但建築師卻執意維持鋼板摺版造型屋頂,並僅就原案進行微調。
台南市政府文化局深知地方殷切期待台江文化中心早日完工落成啟用,市長除多次宣示要興建台江文化中心外,並關心本案籌建進度,於本案專案報告會議中僅就建築外型及建築師前後報告內容矛盾處提出質疑,建築師亦於會議中坦承擅自變更設計係因建蔽率估算錯誤,此部分建築師確有專業疏失。台南市政府文化局要將台江文化中心的建設做好,不容質疑。惟為確保工程設計品質、讓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口上,留給市民一個全國最佳典範的文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