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台南市民黃先生就讀高一的外孫女,因與網友出遊多天失聯未返家,黃先生除了向警方報案,但警方礙於個資法與通訊法限制,只能以通報協尋方式處理,心急如焚的黃先生奔波中部尋找仍無下落,唯恐時日拖延發生不測,乃向市議員李坤煌服務處請求協助,經李坤煌積極處理後,隔天晚上警方就透過網路資訊在彰化縣尋獲黃先生外孫女並由其平安帶返家中,昨日(3.10)已如常到校上課。
李坤煌議員服務處表示,黃先生的外孫女在三月一日與網友相約出遊,但當天並未返家及與家人連繫,經撥打她的手機也因關機未接通,隔天他內心著急立即前往當地派出所報案,由警方製作筆錄並輸入電腦通報協尋。
黃先生在報案後連續數天都輾轉到學校向外孫女同學或向國中時期同學,詢問其網路交友情形,獲悉她當天可能與住在員林鎮的網友相約前往出遊,於是透過員林鎮的朋友幫忙,由員林警方協助找並陪同前往到這一位網友住家,向網友家人查證外孫女確實有到過該地;另外,也透過部分網友的訊息了解,他的外孫女仍持續有上網路傳達訊息。
李坤煌服務處於三月六日接獲黃先生緊急求助後,立即連繫台南市警局婦幼隊協助辦理,並促請接獲黃先生報案的派出所和警分局積極辦理尋人,切勿等到發生意外了,才以「刑事案件」偵辦。所幸,在警方及各相關單位的積極幫忙下,三月七日晚上就在彰化縣找到了黃先生的外孫女,並通知黃先生帶回家中,而昨天已平安返回學校上課。
李坤煌表示,警方接獲類似協尋案件,欲積極協助辦理時,都因注意是否涉及個資法及通訊法相關規定,致使時效上有所擔誤,這也是中央在立法上所導致顧此失彼的後遺症,希望上級單位能再作週延修正,以利警方及相關單位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