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方查獲侯○興持有非法槍械案
【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台南市警二分局落實勤務查獲侯○興持有非法槍械案。
97年12月5日3時58分,南市警二分局勤指中心接獲警局勤指中心通報,在台南市金華路3段209號前,有1名著黑衣男子駕3187-L*自小客車持有非法槍械。
分局勤指中心執勤官梁清輝、執勤員李明章立即通報線上巡邏人員前往查處,在上址未發現,李執勤員去電報案人,得知該車常在錢櫃KTV附近出入,立刻通報南門派出所警員李明杰、卓忠緯2人協助搜尋。
警方終於查獲地點發現侯○興駕該車,停在查獲地點,並在其停車處附近空地查獲1把烏玆鋼珠瓦斯槍,起初侯嫌否認該瓦斯槍非其所有,經李、卓2員經過偵訊技巧,侯○興坦承非法持有該把瓦斯槍,並稱持該槍係為了「打斑鳩」云云,詢畢將該槍送驗並擴大清查有否其他同夥及犯他案。
警方呼籲請民眾加強和警方共同打擊犯罪,遇可疑人、事、物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一定盡全力為民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