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組織修編案業經臺南市政府修正發布,本次修編主要裁撤環境衛生管理科,水質及土壤管理科調整分設為水域及毒物管理科、土壤污染管理科,並修正該局空氣及噪音管理科以外各科名稱與業務職掌,該局修編後仍維持8科辦事,並自103年1月2日起正式運作。環保局表示,本次修編除符合新修正環保法規外,更使事權明確統一,方便民眾洽公,以維護市民權益並提升環境品質。
環保局此次修正重點:現行綜合企劃科名稱修正為綜合規劃科、水質及土壤管理科調整分設水域及毒物管理科、土壤污染管理科、廢棄物管理科修正為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廢棄物處理科修正為事業廢棄物管理科、清潔管理科修正為清淨家園管理科、環境稽查科修正為稽查檢驗科,環境衛生管理科及其掌理事項整併至其他各科,並修正各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綜合規劃科:綜合業務、環境教育、綠色採購、環境影響評估之審查督、資訊系統規劃管理及應用等事項。下設環境教育股、環境評估股。
二、空氣及噪音管理科:空氣品質管理、空氣污染防制、噪音防制、振動防制、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及管理等事項。下設空氣品質管理股、固定污染源管理股、移動污染源管理股。
三、水域及毒物管理科:水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飲用水管理、毒性化學
物質與環境用藥管理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等事項。下設水質保護股、毒藥及環藥管理股。
四、一般廢棄物管理科:一般廢棄物管理、資源回收再利用管理、資源回收廠
營運、焚化廠營運及水肥處理廠操作管理等事項。下設一般廢棄物管理股、資源再利用股、處理設施維護股。
五、事業廢棄物管理科:事業廢棄物管理、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及環
保科技園區管理等事項。下設清除處理機構股、事業廢棄物管理股。
六、土壤污染管理科: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之整治及非法棄置場址等事項。下設土水防治股、非法棄置管理股。
七、清淨家園管理科:市容維護、環境衛生、一般廢棄物清理、隊員勤務督導
管理、後勤管理及代管之掩埋場維護管理等事項。下設環境衛生股、隊務管理股。
八、稽查檢驗科:公害糾紛處理、公害陳情案件及一般稽查、取締告發、罰鍰
收繳及催繳、強制執行及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廢棄物、飲用水之環境檢驗、監測等事項。下設環境稽查股、檢驗裁決股。
民眾對於業務申辦如有疑義,請來電06-2686751洽詢,環保局將熱忱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