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宏任/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對於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人員只有三天的未休假加班費,是六都最低。巿議員林宜瑾、呂維胤、陳怡珍、蔡旺詮、曾培雅共同召開記者為學校行政人員發聲。
議員林宜瑾指出台南市政府對於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人員只有三天的未休假加班費,一市兩制,非常不合理,也感到不解,希望透過記者會和教師工會一起呼籲政府重視 106 年度議會的附帶決議,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人員應該至少有七天。
99 學年度起臺南市政府以財政困難為由,將學校行政人員未休假加班費由 16 天降為 10 天、100 年起降為 5 天、101 年迄今更降至只有 3 天,是六都最低。原本很高興去年市議會做出「本市高中、國中、國小行政人員不休假加班費天數調整為 7日」的附帶決議。但,很遺憾,今年度學校行政人員的未休假加班費最高仍只有3 天。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臺南市教師會要求市府今年應落實臺南市議會附帶決議;另外編列 108 年度預算時,不應以財政困難等因素再苛扣加班費,應恢復與其他縣市一致標準 16 天。